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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2019/05

宁波市住建局部署今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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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近日,宁波市住建局下发《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建设工程领域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》,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,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围绕“防风险、除隐患、遏事故”这一主题,以监管执法、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为重点内容,扎实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系列宣传教育活动,凝聚社会安全发展共识,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,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。
    通知指出,要提高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活动方案,围绕主题,贴近实际,扎扎实实推进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把活动的各项工作抓紧、抓实、抓好。
    通知明确,要加强统筹,确保活动实效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,聚焦起重机械、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管理,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,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,确保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取得实效。
    通知强调,要强化宣传,营造浓厚氛围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“防风险、除隐患、遏事故”主题,结合本地、本单位实际,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、宣讲报告、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、各具特色的宣教活动,真正把安全知识、安全文化送到一线作业人员。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作用,利用电视、电台、报纸、网络等各类媒体,及时报道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开展情况,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,做好舆论宣传工作,在全行业营造关注安全、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。要认真总结,做好信息报送。各地主管部门和市安质总站、市政安质站应及时将好经验、好做法,特别是创新的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。